关于郑州财经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费收取的声明
日期:2021-09-02  发布人:继续教育学院 

由学生本人在“重科微财”微信公众号中(流程附后)缴纳学费;学费到账后,学校财务会统一为在此郑重声明,凡报考郑州财经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考生,只有在正式录取后才缴纳学习相关费用,且直接在收到新生录取通知后,按照入学须知上面的缴费流程进行缴费,学生学费一律由我校财务统一收取,并为每位学生出具正规的收费电子发票。我校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机构、个人提前代收任何费用。

有关疑问请咨询郑州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。

咨询老师:李老师电话:0371-56888100

特此声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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